香港會議展覽中心1 號館HKCEC Hall 1
收集個人資料聲明
本聲明乃香港亞洲展覽(集團)有限公司根據香港特別行政區《個人資料(私隱)條例》(「私隱條例
) 作出,目的是向客戶闡明收集個人資料的原因、用途和查詢個人資料記錄的途徑。
1. 客戶在要求香港亞洲展覽(集團)有限公司提供服務及產品時,須要不時向香港亞洲展覽(集團)有限公司提供資料。
2. 若客戶未能向香港亞洲展覽(集團)有限公司提供有關資料,可能會導致香港亞洲展覽(集團)有限公司無法提供上文第1 款所述的服務及產品。
3. 在客戶與香港亞洲展覽(集團)有限公司的正常業務往來過程中,香港亞洲展覽(集團)有限公司亦會收集客戶的資料。
4. 客戶的資料可能會(無論在香港或香港以外)用於下列用途:
(i) 為客戶提供服務之日常運作;(ii) 為客戶設計上文第1 款所述的服務及產品;(iii) 宣傳上文第1 款所述的服務及產品及通知閣下有關該服務及產品的優惠(有關香港亞洲展覽(集團)有限公司使用及提供
個人資料作直接促鎖用途的詳情載於下文第6款);(iv) 出版名錄 (除非閣下已選擇不被刊登);(v) 信貸查核;(vi) 債務處理;(vii) 市場調查;(viii) 防止或偵查罪案;(ix) 根據香港亞洲展覽(集團)有限公司
須遵守的法律及/或監管要求或法庭命令作出披露;(x) 遵守任何適用的業界成規; 及(xi) 其他雙方同意的用途。香港亞洲展覽(集團)有限公司可能會不時將客戶的個人資料轉至香港以外的地方作任何
上述之用途。
5. 香港亞洲展覽(集團)有限公司會把客戶的相關資料保密,但香港亞洲展覽(集團)有限公司可能會把該等資料提供給以下人士(無論在香港或香港以外):
(i) 任何供應商、代理商、承辦商或向香港亞洲展覽(集團)有限公司提供與香港亞洲展覽(集團)有限公司的業務運作有關的行政、電訊、電腦、金融投資、顧問服務、市場調查或其他服務的第三者服務供應商;
(ii) 任何對香港亞洲展覽(集團)有限公司有保密責任的人,包括但不限於已承諾把該等資料保密的任何香港亞洲展覽(集團)有限公司成員;(iii) 任何香港亞洲展覽(集團)有限公司的實在或建議受讓人或參與人或
附屬參與人或香港亞洲展覽(集團)有限公司對客戶權利的受讓人;(iv) 任何為客戶的責任提供或建議提供擔保或抵押的人士;及(v) 在香港亞洲展覽(集團)有限公司必須符合任何司法管轄區的有關法律、法庭指令或
監管條例或規則的要求下:任何交易所、實體、代理人、監管或政府機構。通常在此情況下,香港亞洲展覽(集團)有限公司須要遵守保密責任而將不能通知客戶或在徵求客戶的同意後才向上述人士披露有關資料。
6. 香港亞洲展覽(集團)有限公司可能會把客戶的個人資料作於直接促銷,並會就此獲得客戶的同意(包括表示不反對)。就此,請注意:
(i) 客戶的個人資料,例如: 姓名、性別、出生日期、預計註冊日期、電話號碼、電郵地址、通信地址、手機通訊程式帳戶等,均可能被使用於直接促銷;(ii) 以下類別的服務、產品及推廣標的可用作促銷:
(1) 獎賞、年資獎勵或優惠計劃及相關服務及產品;(2) 由任何香港亞洲展覽(集團)有限公司成員的商業夥伴所提供的服務及產品(該等商業夥伴為提供任何上文第6(ii)(1)款所述的服務及產品的供應商);及(3) 為慈善
及/或非牟利目的而作出之捐款及捐贈;(iii) 上述服務、產品及推廣標的可由香港亞洲展覽(集團)有限公司及/或任何下述各方提供或(就捐款及捐贈而言)徵求:
(1) 任何香港亞洲展覽(集團)有限公司之成員;(2) 第三方提供任何上文第6(ii)(1)款所述的服務及產品的供應商;(3) 第三方獎賞、年資獎勵、聯營或優惠計劃供應商;
(4) 任何香港亞洲展覽(集團)有限公司成員的商業夥伴(該等商業夥伴為提供任何上文第6(ii)(1)款所述的服務及產品的供應商);及
(5) 慈善或非牟利組織;
(iv) 在獲得客戶的書面同意(包括表示不反對)下,香港亞洲展覽(集團)有限公司亦可能會把上文第6(i)款所述的個人資料提供予上文第6(iii)款所述的任何人士,以供該等人士在其直接促銷上文第6(ii)款所述的服務
及產品時使用。香港亞洲展覽(集團)有限公司可能會為得益而向該等人士提供個人資料,以供該等人士用於直接促銷。
如客戶希望香港亞洲展覽(集團)有限公司停止使用客戶的個人資料及提供予其他人士作直接促銷用途,客戶可以書面方式通知香港亞洲展覽(集團)有限公司資料保護專員,其郵寄地址及傳真號碼載於下文第10 款。
此後,香港亞洲展覽(集團)有限公司必須停止使用及提供客戶的個人資料作直接促銷用途,費用全免,並須通知獲得該資料的任何人,停止在直接促銷中使用該資料。
7. 在若干情況下客戶可能透過電子途徑(例如互聯網或話音錄音系統)向香港亞洲展覽(集團)有限公司提供個人資料。儘管香港亞洲展覽(集團)有限公司已竭盡所能以確保其系統的保安及可靠性,基於電訊傳送
可能出現多種不可預計的情況,電子通訊的可靠性可能受到影響。有見及此,客戶在利用電子媒介傳送個人資料時應倍加留意。
8. 在符合私隱條例之條款情況下,任何個人有權:
(i) 查核香港亞洲展覽(集團)有限公司是否持有客戶的資料及查閱有關的資料;(ii) 要求香港亞洲展覽(集團)有限公司更正與該人士有關而不準確的資料;(iii) 查悉香港亞洲展覽(集團)有限公司對處理資料的政策
與實務及香港亞洲展覽(集團)有限公司所持有的個人資料的種類。
9. 根據私隱條例的規定,香港亞洲展覽(集團)有限公司有權就處理任何查閱資料的要求收取合理費用。
10. 如欲要求停止使用客戶的個人資料作直接促銷用途或查詢或更正資料或查詢有關政策、慣例及資料的種類,請向以下人士提出:
資料保護專員
香港亞洲展覽(集團)有限公司
香港北角電氣道228號12樓 電話:(852) 2591 9823 傳真:(852) 2573 3311 電郵:hkexhi@hka.com.hk
11. 香港亞洲展覽(集團)有限公司可對本聲明不時作出修改、修訂或補充。最新版本的聲明可於香港亞洲展覽(集團)有限公司之網站取覽或以書面方式向香港亞洲展覽(集團)有限公司索取。
12. 在本聲明內,香港亞洲展覽(集團)有限公司的成員共同及個別稱為「香港亞洲展覽(集團)有限公司」,而香港亞洲展覽(集團)有限公司連同彼等各別的控投公司、附屬公司、相聯公司及關聯公司共同及個別稱為「香港亞洲展覽(集團)有限公司」。所有述及的「客戶」是包括預期的及現有的客戶、香港亞洲展覽(集團)有限公司網站的訪客、《Foodie Buddy Club》的會員及參與推廣活動、比賽或遊戲的人士。